教育局今日來文修定113學年度第1學期安心就學申請條件 原申請條件「家戶年所得在新臺幣30萬元以下者」修正 為「家戶年所得在新臺幣35萬元以下者」。
新學年度二~六年級家長如有相關符合資格須申請之家庭,暑假期間可自行下載列印申請表格,填妥後並附上相關所需佐證資料於開學前(上午9:00~12:00)送至輔導室資料組。
如有相關疑問請洽*154王老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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